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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换器和延长线插座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

 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。近日,GB 2099.3-201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-5部分:转换器的特殊要求》和GB 2099.7-201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-7部分: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》发布,并将于2017年4月14日实施。现将两项标准发布、实施后,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中的转换器和延长线插座(电线加长组件)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和认证实施范围调整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:
  一、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(电器附件)》(编号:CNCA-C02-01:2014)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认证依据标准中增加GB 2099.3和GB 2099.7。
  其中,延长线插座(电线加长组件)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由GB 2099.1和GB1002/ GB1003(以下简称旧标准)变更为GB 2099.1、GB 2099.7和GB1002/GB1003(以下简称新标准),认证实施范围在已有的GB2099.1中的电线加长组件基础上,增加带有国标组合孔(俗称小五孔)的延长线插座(电线加长组件)。
  转换器产品(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插座的除外)是新纳入强制性认证实施范围的产品,认证依据标准为GB 2099.1、GB 2099.3和GB1002/GB1003。
  二、对于延长线插座(电线加长组件),已按旧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,证书持有人应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依据标准变更的申请;新认证申请和认证依据标准变更申请的办理要求参照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》(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4号公告)执行。
  三、对于本次新纳入强制性认证实施范围的转换器产品(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插座的除外)和带有国标组合孔的延长线插座(电线加长组件)产品,自2017年4月14日起,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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